附件3

    科普教育基地监测评估调查表

填表单位:开原市象牙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填表人:关静联系电话:13358971033

通信地址:开原市新城街文化路9                  邮政编码:112300

 

 

1.基本情况

 

设施名称

开原象牙山科普旅游示范基地

 

认定命名

国家级

中国科协命名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科技部、中宣部、教育部、中国科协命名的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

 

国家部委、全国学会等认定的国家级行业科普基地

 

省级

省(区、市)科协命名的省级科普教育基地

 

省(区、市)科协、宣传、科技、教育等部门命名的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

 

/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含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设施类别

场馆类;社会公共场所类;科研院所类;生产设施类;其他类

 

行政主管部门

开原市旅游局

 

产权性质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合资企业  其他             

 

总占地面积

55万㎡

展厅(科普活动)面积

5万㎡

 

年开放天数

180

开放方式

收费    免费

 

展品和标本数量

15

展品和标本更新情况

4/

 

挂图数量

12

挂图更新情况

3/

 

展板数量

35延米

展板更新情况

6延米/

 

2.人员情况

 

在职职工总数

20

本科以上学历

15

科普志愿者

18

专兼职科普人员

18

科普业务培训

5/

培训人数

30/

3.资产与经费(单位:万元)

 

总资产

50

展教资产

1

年新增展教资产

0.2

 

年资金来源

总资金

20

科普资金

1

 

其中:

财政资金

0.5

社会资金

0.5

 

年经费支出

总支出

20

科普支出

1

 

其中:

科普设施支出

0.5

科普研发支出

0.5

 

4.科普活动

 

科普展览

2/

参观人数

600人次/

 

科普讲座、培训

4/

参加人数

500人次/

 

媒体报道

104/

 

 

科普网站

  □ 无

公众访问量

21000人次/

 

 

填表说明:

1.本表的填报单位范围如下:

1)国家级:由中国科协命名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由中国科协与科技部、中宣部、教育部联合命名的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由其他有关方面(国家部委、全国学会等)正式认定的国家级行业科普基地。

2)省(区、市)级:由省(区、市)科协命名的“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由省(区、市)科协与科技、宣传、教育等部门联合命名的“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

3)地(市)级:由地(市)科协命名的地(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含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省级和省以下没有获得过科协认定的其他基地,暂不纳入调查范围。

2.表中所有填报项,有则填报,无则填“/”;选择类项目请在选项后的“”内打“”。

3.本表首页的“调查表编号”不需要填写。

4.填报项中凡是涉及到“年”指标的统计项,均指统计期间内,即200811-20081231;其他统计项均指截止至20081231

5.设施名称填写填表单位被正式命名或认定的名称。

6.设施类别:场馆类指:科技、文化、教育类场馆,如科技活动中心(站)、文化馆、青少年宫(站)等;社会公共场所类指:具有科普展教功能的自然、历史、旅游等社会公共场所,如动植物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科研院所类指:科研机构和大学面向公众开放的实验室、陈列室或科研中心、天文台(站)、气象台、野外检测站等;生产设施类指:企业、农村等面向公众开放的生产设施(或流程)、科技园区、展览馆等;其他类指:向公众开放的具备科普展教功能的机构、场所或设施等。

7.科普业务培训指为了提高员工的科普素质而进行的内部业务培训。

8.展教资产指包括所有的展教品资源,以及为实现展览活动而起辅助性质的设施。

9.财政资金指所有来自国家财政的、专用于与科普相关的资金,包括上级、本级财政拨款,项目专项资金等。

10.社会资金指所有来自社会的、专用于与科普相关的资金,包括企业、个人投资,社会捐赠,以及通过横向项目申报、申请补助补贴、社会奖励等方式获得的资金等。

11.科普设施支出指用于科普的建设设备以及其他辅助性设施方面的投资建设、维护保养的支出。

12.科普研发支出指用于科普展教品的研究、设计、策划等专项支出以及科普研发人员的相关支出。

13.科普网站或网页指建有宣传、展示基地整体情况和科普内容的网站或网页。